舱体要求
1)柜体板材为双层304不锈钢结构建筑,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,中间层使用A级防火隔热保温材料,抗静电,隔热层厚度50mm,内部填充物密度大于100kg/m3,库体导热系数达到0.044 W/(m-K),热阻达到1.128K/W ,外观颜色为RAL-7035(氟碳喷漆、浅灰色),建筑色卡采用GSB05-1426-2001《漆膜颜色标准样卡》。
2)暂存柜结构应坚固并具有良好的水密性,满足IP65要求。
3) 暂存柜应有平坦的底部,底部下面无凸出部分,各测量和底角件的下表面应与暂存柜地面平齐。
4)暂存柜角件应符合GB/T 1835 的有关规定;暂存柜应配有顶角件,四角采用国际标准A级集装箱角件。
5)舱体框架底圈梁采用12#槽钢,横竖梁间隔≤30cm,采用80mm*80mm*3mm方矩管,底板不小于3mm厚304不锈钢花纹钢板,柜体底架应能承载2t/㎡的承载力强度。柜体设有出入库防爆门,外开型单开门。采用隔热保温处理。其中每扇门上均设有防爆安全玻璃可视窗,门锁为双锁设置,锁具包括至少2把专业级安全锁;可以实现双人管控,手动开启。
6)所有钢件表面在压形前,经去油污和抛丸处理。抛丸处理达到瑞典标准SA2.5级,表面粗糙程度在 25μ~35μ之间,除掉所有锈蚀、污物、氧化皮和其它杂物;五金件表面处理:露天使用的紧固件,均用不锈钢材质; 焊缝表面处理:装配之后所有焊缝经抛丸打砂、清除焊渣、飞溅、漆焦和其它杂物后,立即进行喷漆。
7)暂存柜底座双面喷涂船级防锈漆后喷涂底漆及面漆;主体采用优质环氧底漆和面漆;仓体内外全面做耐酸防腐涂层处理,具有持久防腐功能,漆面厚度不低于200微米。
8)暂存柜框架、 门板及顶盖均采用304不锈钢板,门口应设有围堰或围墙。仓体外框结构不允许使用彩钢板等金属材料拼装式舱体或 GRC、金邦板等非金属舱体。
9)暂存间应采用防爆门 ,材质使用不低于2.0mm厚304不锈钢,内部填充防火岩棉,防爆的抗爆值在800-1000Kpa。门锁采用机械式防爆锁具,通过转动门上的手轮,驱动内部连杆机构,使门上四周上下左右多个锁栓嵌入门框锁具。
10)暂存柜外设置人体静电释放仪,可有效导出人体携带的静电,确保操作安全;同时柜体外设置静电导出端口,可使暂存仓体上产生的静电有效导出,确保安全,参考标准:GB12158-2006《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》;
11)防爆门轮盘上设置6mm无弹力静电绳,另一头连接接地线接入接地端子。如进入库体人员忘记触摸静电释放仪,静电绳可作为第二套静电导出方案。弹力绳电阻值应在2-4欧姆。
12)提供防静电型式检测报告。